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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推動小組

項目 說明
工作職掌 依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第4條規定,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為落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本公司指定【總管理處】為專責單位,並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主要掌理以下事項,定期(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1.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之相關防弊措施。
2.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程序及行為指南。
3.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4.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5.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6.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7.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執行情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
董事會報告 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日期為112/11/03。
誠信經營政策 秉持劍麟經營理念,制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於103年董事會通過,並訂定具體誠信經營之作法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指南。
防範方案 1.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1)建立公司同仁良好行為模式,符合道德標準。(2)維護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並建立良好商業運作之模式。(3)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2.邀請律師針對「餽贈、利益輸送、圍標、兼職、物品保管、保密、資訊安全、違規結果」等主題,進行【員工行為守則】數位課程(課程時數:79分鐘)錄製,並安排於新進人員培訓課程中實施,讓同仁瞭解作為劍麟員工應有行為與態度的標準。
3.訂定【員工廉潔自律承諾書】、【協力廠商廉潔承諾書】,讓員工、供應商:
  (1) 有誠信經營與工作職業道德的法律遵循依據。
  (2)感受公司對誠信經營理念的重視。
4.稽核室依循董事會決議後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性稽核,且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減少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與提出改善建議。完成稽核作業後,出具稽核報告,呈報董事長核准及董事會報告,以落實公司治理的精神。
5.設置公開透明檢舉管道及檢舉辦法與處理程序,供內部與外部人員進行舉報,並建立保護舉報人機制。
當年度執行情形 1.教育訓練:為強調工作的廉潔、杜絕收賄或行賄等觸犯法律行為,新員工入職均需簽署【員工廉潔自律承諾書】100%,共100人次。
2.供應商廉潔承諾:為確保採購工作品質和預防職務犯罪,以及其他不正當行為的發生,新進供應商均需簽署【協力廠商廉潔承諾書】100%,年度執行共6家,合計共143家,以建立誠信交易環境,創造雙方間的良好合作關係,共同打擊商業賄絡等違法行為。
3.推動年度稽核。
4.完善檢舉機制:舉報郵箱:terrylin@irf.com.tw